什么是空氣發生器?空氣發生器原理及使用方法
空氣發生器通過壓縮機對空氣(或其他氣體)進行壓縮,儲存在儲氣罐中,以便使用。主要有壓縮機、儲氣罐、過濾器、干燥室等主要部分組成。
實驗室使用的空氣要求嚴格,為能確保實驗正常進行,需要對日常生活中我們接觸的空氣進行處理,這樣才能被使用,從而“誕生”了空氣發生器!空氣發生器代替了原來傳統使用的高壓空氣瓶。
空氣發生器的結構原理,空氣發生器一般是由空氣泵/壓縮機、穩壓系統、壓力控制系統、凈化系統和顯示系統組成。
氣路系統采用穩壓和過壓保護裝置,提高了氣體壓力的穩定性,確保了空氣發生器使用的安全可靠。設有排水和粉塵過濾裝置,并采用不銹鋼儲氣罐代替碳鋼儲氣罐,大大提高了壓縮空氣的純凈度,*可以滿足進口和國產氣相色譜儀的配套使用。
空氣發生器把自然空氣經過凈化,除去空氣中的水份、油污和雜質,經穩壓裝置輸出穩定、潔凈的空氣。具有輸出壓力穩定、噪音低等特點,是替代高壓空氣瓶的理想空氣。
空氣發生器使用方法如下:
一、把空氣發生器從包裝箱中取出時,請核對配件及保修卡是否齊全。
二、檢查空氣發生器外觀及內部有無由于運輸造成嚴重損傷等異常現象。
三、空氣發生器開機前的準備及聯機:
(1)用配件中的“過濾器”換下儀器后面板上“空氣輸入”口上的密封絲堵。
(2)將后面板上的“空氣輸出”口上的密封母擰緊不漏氣。
(3)將空氣發生器電源線接地端(中間片)、機箱外殼可靠接地。
(4)接通電源,啟動開關,儀器開始工作。此時,輸出壓力表指針逐漸上升至0.4Mpa(出廠時設定),約數分鐘后,壓縮機停止工作(由機內設定)。此時將空氣輸出A上的密封螺母松開一些,使其略有排氣,不久,壓縮機會自動啟動。在壓縮機啟動—關閉—啟動的反復循環時,壓力表應始終保持在0.4Mpa,這說明空氣發生器正常。(擔當排氣量超過額定值時,壓力表將不能穩定在0.4Mpa)。
(5)壓縮機在啟動—關閉循環的過程中,每次停止工作時會自動排出一些水分,但不能*代替手動排水,故仍須經常手動排水。
(6)以上正常后,關閉電源,將空氣輸出口上的壓帽取下,用外徑的管道與儀器想連并保證密封不漏氣即可。
(7)再次工作時,只需啟動電源開關即可。
(8)空氣發生器如果只用一路輸出,另一出口用盲母密封即可。